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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管局查处假冒“湿润烧伤膏”

1999-07-17 来源:生活时报 王 静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开始对长期以来混淆市场、危害患者健康的假冒“湿润烧伤膏”和非法生产企业进行彻底清查。同时,配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卫生部的相关判决和决定,严厉依法对非法生产北京光明中医烧伤创疡研究所研制的湿润烧伤膏产品的现山东长清制药厂进行查处。

“湿润烧伤膏”和“烧伤湿性医疗技术”是北京光明中医烧伤创疡研究所徐荣祥发明创立的。现已成为中国第一个被外国注册为正式药品的中药品种。

湿润烧伤膏于1988年获得新药证书并开始试生产。199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都作出终审刑事判决,对诽谤该药和发明人的不法分子进行了刑事判决。但此后,现山东长清制药厂仍生产假冒湿润烧伤膏,使烧伤病人及消费者继续受到损害,一直未能彻底清查。随着国家机构的改革,这持续近10年的假冒药品案,终于有了结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此次清查是继查处“伟哥开泰胶囊”后的又一次重大行动,清查将在8月1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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